广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高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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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州市高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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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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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4.考生一旦被前面的志愿学校(不论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被普通高中或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的考生,如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注销录取结果,则只能参加已填报的中职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有注销、补录均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
5.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一)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方式有密切关系,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先了解清楚投档录取有关规定。各学校招生批次及投档录取的具体要求,考生可详细阅读《报考指南》和《202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模拟表》(见附件1)。
(二)考生须按规定的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批次填报个人志愿,根据个人学业水平和发展意愿自行在网上填报,不要求所有批次和志愿都报满。各批次及类别的填报顺序没有规定,可在不同批次不同类别填报有招生计划的同一学校,但同批次类别内志愿学校不能重复,须遵循从第一志愿到后续志愿的填报顺序,中职学校的专业志愿须从第一专业志愿依次填报,每校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删除志愿时从后往前操作;每个批次志愿填报完时要保存;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须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应尽可能利用志愿容量,也要考虑前后志愿间的梯度,合理填报志愿,以增加录取机会。
(三)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不设宿位数控制,宿位不作为投档录取规则之一。部分学校提供的宿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详见《报考指南》),不能满足所有考生住宿需求,由学校制定宿位分配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入学后由学校根据方案分配宿位。考生在填报宿位不足的学校时,如有住宿需求,可先咨询学校了解住宿分配方案、衡量自身实际情况后再慎重做出选择。
(四)凡选择民办高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志愿的考生,须区分普通高中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了解相关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后方可填报。考生一旦被录取,须按有关规定交费和注册报到;否则招生学校有权注销其录取资格,注销后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的补录。
(五)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填报中职三二分段专业计划志愿。考生被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六)根据有关规定,部分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报考指南》的招生计划篇表格中有备注说明。考生务必详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人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如果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学校(专业)的报考条件,一旦被录取,在入学后经新生体检证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招生学校有权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