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分,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符合各招生学校总分资格线470分以上依次降分投档录取;2.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末位同分比较时优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