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术科合成总分换算为720分系数(如:美术术科合成总分为200分,则换算系数为:720/200=3.6,音乐、舞蹈、体育术科以此类推)×50%;2.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为合成总分资格线:美术、音乐、舞蹈为420分,体育为300分;3.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末位同分比较时优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