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东莞市普通高中“双特色”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五育并举”,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特色高中学校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23年,我市相关普通高中将招收在人文、数理、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及学校自定项目类的特色发展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10%。可按以下2大类别自主招收特色发展学生:
(一)高水平项目类
通过高水平项目建设资格认定的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可招收高水平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高水平人文班、高水平数理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科技社5大类别。为统筹规划高水平项目布局,确保各学校集中精力建好、建优高水平项目,严格控制高水平项目规模总量,原则上每所学校建设总项目数不超过5个,建设同一项目的学校不超过4所。各高水平项目所招收的学生,其特长与潜质必须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各高水平项目建设学校需与招收的学生签订协议,让学生积极履行训练和比赛义务。
(二)学校自定项目类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学校特色和发展方向,2023年可招收不超过总招生计划3%的自定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以下4大类别:
1.体育类: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田径、定向越野、跳绳;
2.艺术类:美术、书法、声乐、器乐、舞蹈;
3.信息技术类:信息学编程;
4.科技类:科技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一)凡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三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二)考生统一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每个学生可报一个项目。
(三)考生报名后,由招生学校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工作,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校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