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500人。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领域19个方向的艺术专业硕士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3.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对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限制,专业报考条件请查看专业备注。
三、招生专业及组考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生范围将根据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进行限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表》,若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多个省级统考子科类,则其中任一子科类合格即可报考。各专业招考方式如下:
1.报名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2)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