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初试(远程线上考试,分值:合格/不合格)
1、朗诵(自备稿件一篇或片段):
朗诵自备故事、散文或寓言等一篇(或片段),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时长不超过2分钟。
2、演唱(无伴奏清唱):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片段),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时长不超过2分钟。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
展示一段舞蹈、武术或体操,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时长不超过1分钟。
考试要求:
1、考试采用在线录制视频并上传的方式,初试三项科目中间不暂停,且总录制时长不超过5分钟,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各科目录制时长。拍摄过程中禁止使用剪辑、合并、暂停、美颜、滤镜等特殊技术效果。
2、视频采集过程中要求采集区域光线充足,场地较宽裕,尽量避免嘈杂、拥挤、光线较弱的场合。
3、考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可参考本专业示范视频(所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
(二)复试(现场面试,分值:合格/不合格)
1、基本素质考查:
现场命题,考查学生的内部综合素质。
2、朗诵:
现场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3、形体:
现场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以及适应力和感受力。
4、表演:
现场命题,考查考生的语言逻辑及表现能力。
(三)三试(现场面试,满分值100分)
1、基本素质考查:
现场命题,考查学生的内部综合素质。
2、朗诵:
现场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3、形体:
现场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以及适应力和感受力。
4、表演:
现场命题,考查考生的语言逻辑及表现能力。
二、录取规则: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须统考合格。
2、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