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通知。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在报名时进行选择。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跨区域报考的考生请注意及时关注报考城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2.港、澳、台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内地(大陆)考生相同。
(三)交费说明
2019年11月首次报考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且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此次报考可按照原政策享受考试费用优惠。该政策自2022年起不再适用。
特此通知。
文章摘自: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