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荔湾区广豪学校招生简章
一、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
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视为荔湾区生源:
a.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c.非本区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本区办理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有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核定为准)。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符合本区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学校提出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完成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派位时,电脑程序为每位报名学生的每个志愿赋予随机号。每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拟录取对应志愿随机号排序靠前的学生。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査询。
四、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拟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末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