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命题作文(时间为 120 分钟),共 1 门。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 100,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200 分。  
  	   
  	6、舞蹈表演专业(本科)  
  	考试科目: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 巧展示)、艺术素质(即兴模仿)、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 限,自备 CÐ伴奏带),共 4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400 分。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  
  	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影视、数字媒体、美术等相关知识)(150 分);  
  	笔试:编写故事、命题作画二选一(命题作画绘画风格不限)(150 分)  
  	   
  	8、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  
  	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影视摄影摄像、动画基础知识)(100 分)  
  	笔试:影视艺术常识:用形象化的文字编讲故事;摄影作品分析、动画作品分析。 (200 分) (考生根据所选择的方向进行答题。)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本科)  
  	笔试科目:素描(场景人物默写或人物写生),初试成绩满分 100。  
  	面试科目:以问答方式,了解考查考生的艺术常识与综合素质。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成绩综合满分 200 分。  
  	   
  	10、空中乘务专业(专科)  
  	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形体及实力测试、英文测试、考官近距离目测及问答, 共 4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400 分。  
  	   
  	七、各专业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一)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①我院艺术类专业在省外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 会及其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源地当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②我院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计划的投放原则上不分文科、理科 (具体情况依据各生源地的规定可作适当调整)。  
  	③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具体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 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