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1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  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 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  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2017 年艺术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凡参加我院设立校考的考生即日起可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官方网站查询各省考试 时间、地点或见此文后附件。如需现场或网上确认信息,请务必按时进行信息确认。  
  	   
  	六、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标准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  
  	初试科目:自备稿件、形体展示(自备)、特长展示(自备),共 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复试科目:上镜、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 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300 分。  
  	   
  	2、表演专业(本科)  
  	初试科目:朗诵(自备)、形体展示(自备)、声乐(自备),共 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复试科目:上镜、朗诵、命题表演,共 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300 分。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本科)  
  	面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回答考官提问、影视基础知识选答(抽题),共 3 门。  
  	笔试科目:命题作文(时间为 120 分钟),共 1 门。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 100,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200 分。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  
  	面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回答考官提问、影视基础知识选答(抽题),共 3 门。  
  	笔试科目:命题作文(时间为 120 分钟),共 1 门。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 100,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200 分。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  
  	面试科目:故事编讲、回答考官提问、影视戏剧文学基础知识选答(抽题),共 3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