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
①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须从民族、美声、通俗中选报一种唱法方向;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须选报器乐类型及一个乐器种类[中西打击乐专业须填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至少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江西省2026年音乐类省统考音高类打击乐乐器界定为:马林巴、木琴、钢片琴、钟琴、颤音琴、定音鼓、音鼓、排鼓、架子鼓等9种)];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须选报声乐/器乐、主项/副项(即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以及声乐唱法/乐器种类等信息。
②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分别填报声乐/器乐科目考试需演唱/演奏的曲目信息各2首。须填报的曲目信息包括曲目名称(全称)及曲作者(无曲作者的作品可填写出处;由考生自行创作曲目的曲作者填写“自创作”;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兼报艺术类修改时间截止后,不允许考生对已填报的曲目等相关信息做任何更改。
声乐/器乐科目分别填报的两首曲目不得重复(同一部声乐/器乐作品的不同章节视为同一首曲目),不得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语言填报。否则按违规处理,专业统考时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2)报考舞蹈类的考生须从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或流行舞中选报一个舞种方向。
(3)专业省统考时,考生声乐唱法/乐器种类及作品曲目、舞蹈种类等信息,须与高考报名所填报的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影响评分或录取的,后果自负。
(4)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三个方向可以单报或兼报。
(5)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兼报不同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根据规定的分值折算成相应方向的科目成绩。
3.考试科目要求及组考形式
省统考6个科类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和形式、考查范围和试题示例等请自行查阅《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2024年版)》及补充说明等相关政策文件。
音乐类、表(导)演类包括笔试、面试科目;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均为面试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均为笔试科目。其中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面试科目采用“考评分离”方式组考(即先对考生面试音视频高保真采集,考试结束后再组织评委专家对考生音视频评分),其余面试科目目前仍采用传统的现场考评方式组考。
4.考试时间及地点
(1)音乐类(包括笔试、面试)、播音与主持类(面试)。其中,“乐理与听写”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7日上午;其他科目面试时间预计12月8日开始。考点均设置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