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科批次。对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对应层次专业类专业控制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对应层次专业类文化控制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方向、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相关专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相关专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三)高职(专科)批次。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七、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考点高校要全面复盘2025年艺术统考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组考工作方案。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平稳有序。
2.各招生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在赣招生计划,除校考专业、省际联考戏曲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若有选科要求或对省统考考试主科(如器乐主项、声乐主项等)、专业方向(如唱法、器种、舞种等)有要求,原则上应单设“院校专业组”。
如教育部或我省对相关工作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执行。相关政策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