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教育局,市招考办,局属各高中,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推动我市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美育实践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学校体育、美育特色团队布局,现就2023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事宜予以明确,请严格遵照执行。
详见附件1。
符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2.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3.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三等奖以上。
2.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二等奖以上。
3.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荷花少年”舞蹈比赛铜奖以上。
4.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铜奖以上。
5.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六名以上。
6.参加其他大型国际比赛的获奖者(需为金奖以上并经市教育局确认)。
7.参加“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展演活动演出者(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展演证书)。
8.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9.京剧、粤剧、广绣、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如教育部门未开展相关赛事活动,但个人艺术水平突出的,可由本人申请,经招生学校和所在区教育局认定后给予推荐,按程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定。
(四)获奖证书有效期。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经批准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成立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经办部门、体育科、艺术科等联合组成的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特长生招生项目、计划和培养目标等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特长生招生简章,简章须明确以下内容:
1.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范围。
3.体育、艺术项目特长具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含录取参考科目)要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