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来源:武汉音乐学院 | 作者:武汉音乐学院招生网 | 发布时间: 2020-12-01 | 215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武汉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内容

4、音乐学(音乐心理与治疗)  

科目及

要求

(1)音乐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心理与治疗)方向不需要进行校考报名。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心理与治疗)方向在艺术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计分

方法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

5、音乐学(钢琴调律)  

科目及

要求

(1)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2首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钢琴调律)方向不需要进行校考报名。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钢琴调律)方向省统考的器乐演奏科目须选择钢琴。湖北省考生在艺术本科(一)音乐学类统考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计分

方法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钢琴演奏90%+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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