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二、各招生专业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
科目及
要求
(1)音乐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方向不需要进行校考报名。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方向在艺术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计分
方法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40%
2、音乐学(戏曲音乐)
(1)戏曲音乐表演:演唱戏曲唱腔2首或演奏戏曲器乐曲2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戏曲音乐)方向须进行校考报名。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戏曲音乐)方向,省统考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校音乐学(戏曲音乐)方向校考相应科目成绩,戏曲音乐表演科目须参加校考。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戏曲音乐表演45%+基本乐理5%+视唱3%+听写与听辨2%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45% +戏曲音乐表演45%+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资深深圳DSE学校 | 港籍生首选
音乐艺考机构哪个好?推荐多芬艺考
音乐艺考青葱计划音乐梦想起航,与青春共舞
广州音乐艺考培训机构推荐广州音乐港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