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 | 作者:四川音乐学院 | 发布时间: 2020-09-24 | 185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所有录取的应届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七)复试阶段凡已同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作自愿放弃我校录取处理,空额同专业优先递补,若同方向没有合格生源,可用于递补其他研究方向的高分考生。
       (八)根据考试招生文件规定,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就正式录取。
十、奖助办法
        (一)三类奖学金,全日制学生(非定向)全覆盖。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8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三)学校“三助一辅”金,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助管、助研、助辅600元/人/月。助教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我校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须随时关注http://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二)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三)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四)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髙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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