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天津音乐学院 | 作者: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处 | 发布时间: 2020-08-18 | 8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 视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 

三、学历层次
本科。
四、招生地区 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 刑者;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人员。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必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 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未涉及专业的考生,可直接报 考我院。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
1.考试方式:
(1)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各专业, 采取视频初选、高考后组织现场考试的方式。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采取高考后 组织现场考试的方式。
(3)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专业,直接通过视频初 选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初选依据,确定进 入现场考试名单,采取高考后组织现场考试的方式。
2.时间安排:
(1)进行视频初选考试的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 生承诺书及考试视频,进入现场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 2020 年 5 月上旬在天津音乐学院 官网统一公布。
(2)直接进行现场考试及通过视频初选等方式进入现场考试的考生,于 2020 年 5 月起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办理现场考试相关手续,并网上缴纳现场考试费用。 (3)所有专业考试的合格名单,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在天津音乐学院官网 统一公布。
、考试项目
1.专业考试:视频初选、现场考试环节,考试项目均不能有缺项,否则专业考试 成绩视为无效。
2.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按照当地高招部门的要求,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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