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来源: | 作者:广东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20-08-02 | 1036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7.学校认可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8.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9.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本科专业(方向)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10.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1.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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