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来源: | 作者:广东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20-08-02 | 10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6.类别四所含的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和摄影3个专业初试的文化素质结构性测试为同一份试卷,成绩通用。
  7.三试时如果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有冲突,考生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且需在笔试前向考点申请调整面试考试时间。
  8.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考试规定的水笔以外,另请自备2B铅笔、橡皮、尺等文具。
  9.表演专业歌曲演唱环节要求无伴奏清唱;形体展示可使用自备的伴奏音乐,该伴奏音乐只允许用U盘存放,文件格式要求MP3,且U盘中只能存放该伴奏音乐文件,文件名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信息等,考生不允许自带播放设备,考试时如遇U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方式
  1.专业考试主要包括初试、复试、三试等三个阶段。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zsw.cuz.edu.cn)查看考试结果及考试安排。凡我校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申请复试破格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2月1日9:00—16:00到我校杭州下沙校区,现场向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进行复试破格的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学校招生网,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2月8日参加复试网上报名。
  3.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高考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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