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影电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来源:广东传媒艺考 | 作者:广东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7329 次浏览 | 分享到:

3.录取原则和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

1)四川省内: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表演、表演艺术、舞蹈表演(本科)、舞蹈表演(专科)、音乐表演(本科)、音乐表演(专科)、音乐教育(专科)、舞蹈编导、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公共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服装表演、影视动画等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编导、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省外进行了艺术类校考的省份,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分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本科):

①表演、表演(配音方向)、 表演(时尚演艺方向)、表演(影视创作方向)、表演(音乐剧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本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特殊情况:2020年云南省表演(配音方向)按照云南考试院规定录取原则采用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新媒体导演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竞技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备注:

Ⅰ)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Ⅱ)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3)未进行艺术类校考,且有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所有本科、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四川省内的录取原则执行。

4)在没有艺术类专业联考的专科计划投放省份,相关艺术类专科层次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可方式以生源地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如生源地未规定则按照四川省艺术专科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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