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影电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来源:广东传媒艺考 | 作者:广东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7317 次浏览 | 分享到: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工作;

5.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系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际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省际对等交流计划由学院党政联系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在四川省和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与《四川电影电视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四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严格按照生源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相关专业,录取时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相关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我院普通类专业开设有文化产业管理、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会展经济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音像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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