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适用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省份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 作者:广西艺术学院招生 | 发布时间: 2020-04-28 | 191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适用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省份

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详见附表)。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考生多次参加考试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本科专业,按该省的规定执行。我校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咨讯网站查阅。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高考前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成绩将于2020年6月中旬公布;高考后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南宁考点,考生成绩将于考试后一周内公布。专业考试合格线将于2020年7月中上旬划定,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外,其余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外省考点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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