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适用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省份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 作者:广西艺术学院招生 | 发布时间: 2020-04-28 | 19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适用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省份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

一、招生名额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4250名,其中本科3600名,高职专科650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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