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本科线×100。
(三)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
(四)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五)我校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
(七)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八)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九)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