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传媒学院 | 作者:浙江传媒学院 | 发布时间: 2025-12-29 | 1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学校现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设有18个学院及教学单位,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员工1400余人,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和行业高端人才150余人。

学校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艺术学(戏剧与影视)、新闻传播学2个省一流学科(A类),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学2个省一流学科(B类);拥有新闻传播学、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电子信息、图书情报、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传媒、艺术、文学、教育、技术、管理等领域;设有38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摄影、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文化产业管理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另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有着专业领先的先发优势。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深受社会各界认可,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创业率等稳居全省高校前列。众多毕业生成为新闻宣传、影视出版、文化产业等领域的骨干精英,100多人次获长江韬奋奖、中国新闻奖、金话筒奖、金声奖等行业最高奖。

学校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感恩奋进,团结实干,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传媒大学,打造卓越传媒人才培养高地、传媒学科交叉创新高地、视听媒体协同研创高地、中外文明交流互鉴高地,形成人民满意、贡献卓越、创新开放、引领未来的传媒高等教育中国品牌,努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生计划

注:

1. 以上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 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3. 以上招生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计划为准。

4. 学费如有变动,按2026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艺术类本科校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须参加报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对应子科类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若因考生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造成后期我校校考成绩无效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3.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未取得2026年所在省份高考报名资格者。

2. 未按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三)报名安排

1. 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6年1月3日9:00—1月9日12:00

2.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含招考方向)。

3. 网上报名、缴费通过“小艺帮”APP进行,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网上报名的温馨提示》。


(四)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人次1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无法更改报考专业(含招考方向),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 准确完整的考生信息与高考录取密切相关,为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报、错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报考资料审核未通过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凡参加我校2026年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要求。


三、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考试

1. 我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为现场考试,参加现场复试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最终专业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初试时,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通过相应身份认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3. 为充分熟悉考试全流程的具体要求,线上正式考试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模拟考试。

4.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考试具体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5. 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错过规定入场时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初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科目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文学作品表达(自备古诗词一首。建议脱稿,声音放开,声情并茂。时长1分钟以内);③新闻播音(在新华网、央视网、人民网等自选2025年的汉语新闻进行新闻播报。可以不脱稿,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1分钟以内);④创意主持(内容与形式自选,结合个人兴趣、爱好、特长、才艺等进行创意主持。建议脱稿。时长3分钟以内)。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文学作品表达(自备古诗词一首。建议脱稿,声音放开,声情并茂。时长1分钟以内);③演播(配音、表演)片断展示,自选小说演播、广播剧对白(独白)、影视剧(动漫)对白(独白)、话剧对白(独白)片断(不需要原片画面,可以不脱稿,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3分钟以内)。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3.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文学作品表达(自备一段现代散文。可以不脱稿,稿件不要遮挡脸部,声音放开,声情并茂。时长1分钟以内);③才艺展示(自选声乐、舞蹈、器乐、武术、体操、形体表演、语言类等才艺。时长3分钟以内)。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4.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英语新闻播读(在新华网、中国日报网等自选一段2025年的英语新闻作为播读材料。可以不脱稿,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1分钟以内);③汉语新闻播读(在新华网、人民网等自选一段2025年的汉语新闻作为播读材料。可以不脱稿,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1分钟以内);④英语模拟主持(建议脱稿,用英语主持一档民生新闻或社教服务节目,节目内容自选。时长3分钟以内)。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5. 表演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文学作品朗诵(自备材料,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时长2分钟以内);③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歌剧、民歌、流行歌曲、音乐剧等。时长2分钟以内);④形体技能展现(自备,可用伴奏音乐,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体育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长2分钟以内)。

6.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个人的特长、兴趣爱好、获奖经历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考生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图片分析(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摄影作品或其他图片,以口述形式作答);③命题创作(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条件,以口述形式作答)。

7.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个人的兴趣爱好、获奖经历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考生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画面分析(根据试题要求,解读美术作品或其他视觉画面,以口述形式作答);③影像创意能力测试(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文本,运用合理的视觉语言以口述形式表达)。

8.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兴趣爱好和专业学习情况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考生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画面分析(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电影影像截图,以口述形式作答);③创作阐述(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文本材料,以口述形式进行创作阐述)。

备注:

1. 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个人身份信息。

2. 初试线上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考试须知等相关公告。

3. 初试结果、复试考试须知查询时间:2026年1月下旬,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通知。


(二)复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复试考试时间

注:

复试地点:浙江传媒学院杭州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

复试考试科目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文学作品(片段)表达;③指定新闻播报;④指定材料评述;⑤现场交流。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文学作品(片段)表达;③指定电视片解说;④自备影视剧(广播剧)人物对白或独白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须脱稿。时长2分钟以内)。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3.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仪态考察:站姿、走姿;②讲解片段展示(自备一段场馆、景物或作品讲解,内容可选择人文类、艺术类、科技类等。脱稿,不使用道具。时长2分钟以内);③指定材料讲述;④现场交流。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4.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复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英文材料朗诵;③英文表达(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演讲);④现场交流。

注:考生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过大的头饰、发饰、胸花、首饰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

5. 表演

复试(现场面试):①文学作品朗诵(自备材料,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时长1分30秒以内);②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歌剧、民歌、流行歌曲、音乐剧等。时长1分30秒以内);③形体技能展现(自备,可用伴奏音乐,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体育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长1分30秒以内);④人物塑造能力考察;⑤命题表演。   

6.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复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影视与美术相关命题论述分析;②社会与时事相关命题论述分析;③阐述节目策划方案(根据指定命题,口述一个简单的节目策划方案,需要说明节目类型、播出平台、目标受众、节目风格、大致拍摄内容以及声音设计等)。

现场笔试:①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包括文艺常识、影视常识、影视制作基础及新技术常识等);②海报设计(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中性笔绘制海报,并给海报命名,撰写海报说明。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7.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复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影视专业素养考查(影视艺术常识、影视摄影基础理论、影视画面拍摄与制作等知识考查);②视觉元素辨别(根据图片内容,提炼并描述图片的具体视觉内容信息与视觉造型元素)。

现场笔试:①视听艺术常识等考查;②命题创作(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中性笔创作场景图。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8.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复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根据给出的影视片段进行阐述分析;②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专业问题。

现场笔试:命题绘画创作(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中性笔进行绘画创作,并撰写故事梗概。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复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复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备注:

1. 考试作答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个人身份信息。

2. 在现场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3. 在现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辅助工具(表演专业形体展示需要除外),如道具、PPT、音乐播放器等。

4. 表演专业形体展示可使用自备的伴奏音乐,该伴奏音乐只允许用U盘存放,文件格式要求MP3,且U盘中只能存放该伴奏音乐文件,文件名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信息等,考生不允许自带播放设备,考试时如遇U盘无法播放等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

5. 复试考试成绩,满分以100分计。


(三)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艺术校考最终考试结果。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

四、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一)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 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通本科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2. 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本科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各招考方向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排名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本科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 表演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本科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本科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二)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2026年普通本科线×100。

(三)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

(四)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五)我校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

(七)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八)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浙江传媒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九)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五、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1. 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6年1月3日9:00—1月9日12:00

2. 港澳台侨联招考生,各环节考试要求均遵照本简章执行,专业成绩合格划线时进行单独排序。最终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相关报考办法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其  他

1. 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加强对考生人脸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的核查,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本简章中所涉及的某某生源(考生),指在某地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如浙江生源(考生),指在浙江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

3. 我校现有校外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

(3)“浙广集团”奖学金;

(4)“中广电”奖学金;

(5)“中国移动”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

(1)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

(2)各类单项奖学金。

针对全校学生资助对象奖助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校发助学金;

(4)“尚德学子”奖学金。

4.转专业范围、条件等,按照学校发布的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5. 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600元。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按2026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6. 港澳台侨联招普通类及艺术类专业,均按照联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投档录取;报考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核且成绩合格。台湾免试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等类型招生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7. 报名系统的APP平台仅为本校艺术类考试报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其发布的有关应试技巧、指南、建议、分析研究报告等意见均与本校无关。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考试政策问题请致电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8.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传媒学院。


报考咨询

学校联系地址

杭州钱塘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 

邮编:310018

桐乡乌镇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邮编:314500

招办电话0571-86832600 86832630

招生网址https://zsw.cuz.edu.cn

招生咨询邮箱cuzzs@cuz.edu.cn              








—— 浙江传媒学院官微出品 ——

来源丨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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