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一批
1.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2.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3.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精准”专业;
5.其他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名额分配录取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在相应优质高中学校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名额分配的投档录取。
(三)第二批
1.中职学校三二分段;
2.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五、填报志愿原则
(一)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实行一次性填报。
(二)在填报公办高中志愿时,各学校计划生、扩招生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只能在同一批次内填报。
(三)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由报名点提供的《志愿表》,并按《志愿表》中各志愿顺序在网上填报并进行确认。中职学校均设“专业代码”,考生填报时应准确录入专业代码。志愿填报结束后,应在报名点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考生家长本人签名确认完成志愿填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障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精准”改革等新政策,新措施平稳落地。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学校务必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我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汕头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目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掌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及要求,召开毕业班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及考生介绍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确保顺利填报志愿。
(二)各区(县)招生办及各报名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检查、校对考生志愿是否按规定进行填报。杜绝考生不按规定范围填报志愿,不按录取批次和录取学校代码填报志愿的现象发生,如因不按规定填报志愿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各报名点要指导考生和家长分清《汕头市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目录》中招生学校的批次以及各种代码所表示的含义,特别要注意普通高中两种学位(计划生、扩招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两种计划类型(全日制、三二分段)的区别,以免错填。
(四)各报名点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尊重考生意愿,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强行分流学生;严禁完全中学强迫或以物资奖励诱导本校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本校高中。
(五)各报名点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服务,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确保考生填报的志愿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