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综合素养和特长发展潜力的2023届初中应届毕业生。
(一)科技实践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均达B等级以上(含B等级)。
考生参加汕头侨中科技实践专项笔试和面试时,若有初中阶段参加过区级(含区级)以上理科类、科技类评比活动并获得较好名次、评价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需递交面试考官查验(复印件缴交)。
(二)体艺特长生:
1.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分两类:
(1)第一类:身心健康,机能正常,初中阶段获“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运动员”)证书的,即可获得报名资格。被录取后,能按要求参加汕头侨中组织的日常训练和相关体育活动,并承诺参加体育类高考。
(2)第二类:身心健康,机能正常,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均达B等级以上(含B等级);热爱体育事业,有较好的游泳、田径或武术运动技能,能参加较高强度体育训练;被录取后,能按要求参加汕头侨中组织的日常训练和相关体育活动,并承诺参加体育类高考。其中,报名武术项目特长生须在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举办的比赛前三名或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比赛前八名。
考生参加汕头侨中体育专项测试和面试时,若有初中阶段参加过区级(含区级)以上体育比赛并获得较好名次和评价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需递交面试考官查验(复印件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