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2023年惠州市高中招生 | 作者:2023年惠州市高中招生 | 发布时间: 2023-05-13 | 5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惠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大亚湾区宣教局、仲恺区宣教文卫办、市直各普通高中: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023年全市共有46所普通高中学校(含公、民办)面向2023年初三毕业生招录高一新生,招生计划共46649人。其中: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公办收费生)招生计划32365人,民办学校民办收费生招生计划14284人。


二、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及录取办法


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共设四个志愿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公费生)音体美特长批(1个志愿栏)、普通高中第一批(3个志愿栏)、普通高中第二批(8个志愿栏)、民办普通高中(民办收费)音体美特长批(1个志愿栏)。按照从前往后顺序录取,被前面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面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全市46所普通高中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统一划线录取,同步公布录取分数线。各批次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参见《惠州市2023年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及招生范围》(详见附件)。


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直分初中学校


(一)直分比例。我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革命老区(苏区)初中倾斜的政策。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直接分配比例不低于50%。

(二)录取的依据和原则。

1.根据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考生的志愿和中考分数进行择优录取。

2.直分名额按考生报考学校所在批次的第一志愿录取。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三)录取顺序。先以每个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对直分名额进行录取。完成直分指标录取后,再对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内招生名额进行划线录取。


四、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包括体育、美术、音乐类特长生招生及各类自主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计划招生数的10%,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2 号)要求落实。


五、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一)设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2023年,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设置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普通高中第一批”、“普通高中第二批”和补录录取的普通文化考生分数需达到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含)以上,音体美特长生分数需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下30分(含)以上。考生地理、生物均达到C级(含)以上,作为省一级及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前置条件;其中一科达到C级(含)以上、另一科达到D级(含)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前置条件。音体美特长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地理、生物均需达到D级(含)以上。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已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成绩不达标的初三考生及社会考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否则将影响考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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