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双高”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 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探索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培养拔尖创新特色人才,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化发展。坚持稳中求进,适度控制招生规模;坚持阳光招生,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佛山市教育局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二、自主招生学校
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双高”行动分类创建评审结果,16 所市级高水平特色创建项目学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具体如下:
数理:佛山市第一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
人文: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
科技: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
思政:佛山市第四中学。
体艺: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音乐、美术、舞蹈)、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田径、游泳)、顺德区伦教中学(传媒)、顺德区勒流中学(武术)、顺德区实验中学(音乐、美术)、顺德区北滘中学(足球)。
国防军事: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
三、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拔尖创新特色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办学成效,确定各类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数,各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制定具体招生计划,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批准下达。
(一)佛山市第一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原则上每所不超过 100 个。
(二)科技、人文、思政 3 个类别学校按照每所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合计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且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80 个。(三)体艺和国防军事 2 个类别学校按照每所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合计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且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50 个。
四、工作流程
(一)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上级有关精神,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对象范围、报名条件方式、综合评价办法、招生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申诉渠道、监督管理措施等,其中综合评价办法应重点突出学校特色。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23 年5 月9 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