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特长生招生 | 作者:佛山市特长生招生 | 发布时间: 2023-05-11 | 19968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23 年5 月15 日至18日,资格审核时间是 5 月 15 日至 19 日。

(二)接受学生报名。

1.每所自主招生报名对象均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学生服务和宣传工作,特别提醒非本市户籍的普通借读生,大胆报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把握机会入读相关公办优质普通高中。

2.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23 年5 月15 日至18日,资格审核时间是 5 月 15 日至 19 日。

3.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统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报名登记,填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该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上传资料并点击“确认”按钮。学生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4.各招生学校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浏览“已确认”的学生报名资料,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点击“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5.报名学校在学校官网公示符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亦可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只有参加自主招生报名且报名资格已审核通过,才获得相关自主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资格。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学校,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被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四)学校组织综合评价。中考结束后安排同一天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各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应在中考结束后 5 天内对考生公布,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各学校在中考结束后 7 天内将评价结果上传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五)确认录取。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 等级(含B等级)以上。

2.分类设置各自主招生学校中考成绩控制线:

(1)数理、科技、人文、思政等4 个类别共9 所招生学校根据有效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 60 分,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注:“有效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是指已完成该校自主招生报名和确认,且填报该学校志愿,并参加该学校综合评价考核)。

(2)体艺和国防军事等 2 个类别共7 所招生学校根据该校招生工作方案,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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