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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来源:广东省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 | 作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3-03-05 | 8713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 分。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本说明适用于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粤语方向的播音与主

持艺术专业考试参照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30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 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 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 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15 分钟。



四、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五、考查范围

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

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

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