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一、录音艺术(电影录音)
要求:声音或音乐素材的听辨、识别、比较;个人才艺展示(限 5 分钟内)
复试 面试 要求:艺术感受、综合素质考察等
录取原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 0.9 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二、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初试
科目 1:音乐听辨
科目 2:声音听辨
科目 3:才艺展示
要求:声音或音乐素材的听辨、识别、比较;个人才艺展示(限 5 分钟内)
复试 笔试:听写及音乐基础理论 听写及音乐基础理论
三试 面试 个人陈述、综合素质考察
录取原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 0.9 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 科目 1:听写 科目 2:乐理
科目 1 要求:单音、音程、三和弦、七和弦、旋律听写
科目 2 要求:音乐基础理论(李重光著)
复试
科目 1:四部和声写作 科目 2:旋律发展
科目 3:电影音乐片段分析
科目 1 要求:为旋律配置和声(以斯波索宾和声学前 21 章内容为主)
科目 2 要求:根据给出的音乐材料,完成余下部分的写作(结构以乐段为主)
科目 3 要求:结合画面、声音、音乐等视听元素综合分析(500-800 字)
三试面试:
科目 1:演奏
科目 2:视唱
科目 3:口试
科目 1 要求:器乐演奏(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科目 2 要求:视唱(近关系转调带变化音)
科目 3 要求:综合素质考察
录取原则: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专业四、艺术与科技
初试
科目 1:音乐听辨
科目 2:声音听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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