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8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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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组织安排本地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统考工作,确保试(答)卷安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组织管理,针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专业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统考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附件:1、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3、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统考科目及时间表
4、考试规则
5、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6、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
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2016年11月2 日
附件1: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
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和程序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二代身份证号等信息的《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新疆招生网上公示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姓名、报名序号、统考成绩、是否合格为必须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