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起,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音乐等九个专业,
可在各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