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地处广西首府绿城南宁的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以及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桂林的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611.02亩。

广西艺术学院前身是由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广西艺术学院”。1980年,开办研究生教育。1990年,获批首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建校以来,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淀深厚底蕴。
学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其中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为广西一流学科,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广西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中心(基地)18个。下设音乐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坐落于南湖校区的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是民族地区第一家民族音乐博物馆,已成为展示广西民族音乐文化、东南亚音乐文化的重要平台。
学校秉持“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根植本土、多元融合、传承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学校校考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演奏),招生计划为210人,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下达为准。具体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我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关于公布我校2026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的通知》。
(三)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听觉器官疾病、肢体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音乐表演(演奏)专业。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
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进入【特色栏目】→【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网上报名系统入口】(或艺术升APP),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考试。我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对应子科类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的校考成绩无效。
(二)专业考试
考生统一在“艺术升APP”平台上参加线上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试,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学校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考试大纲》。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为不合格。
(三)学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按全国计划进行招生,在对应子科类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该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详见《关于公布我校2026年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的通知》,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对在学校校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五)考生于2026年4月底前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是否合格,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校考合格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生源省份的高考文化课考试。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按以下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附件1-2,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考生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成绩查询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三)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各乐器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序;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使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校考艺术类专业。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最终录取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五、收费标准
(一)校考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区外(外省)考生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音乐表演(演奏)专业预缴学费标准为13200元/生﹒学年。
(三)住宿费标准: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650-13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学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学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相关政策变化,学校将适时调整招生简章,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华侨港澳台考生、台湾学测考生招生办法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及《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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