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编导艺考文艺常识电视创作人员二
【摄像】电视图像艺术的主要创作者。摄制组主创人员之一。电视摄像不同于电影摄像,除了设备的性能差异外,还有构图光影,拍摄手法,镜头语言都是有很大区别的,其次是电视节目的新闻性和时间性,而电影则是摄影师和导演沟通后以最好最完美的镜头语言把导演的意图表达出来呈现于大荧幕。摄像师的任务是将分镜头脚本的内容运用电视画面艺术,形象的表达出来。他将美工、服装、化妆、灯光、演员等各创作部门的艺术成果,集中于寻像专业的一切技术手段创作出更生动的电视图像。借助于电视图像的独特性向观众展示出全剧整体面貌。
【场记】指拍摄现场的记录员,负责记录拍摄的镜头,为剪辑提供依据。他还负责各种协调联络工作,是导演的重要助手,也是导演的起步职业。
【导播】在现场直播时,负责从多台摄像机传送的不同画面中,选取最恰当的镜头切换播出,并作组接处理(如叠、化,慢镜头重放等)。要求责任心强,反应敏捷,蒙太奇意识强。
【舞美】负责节目的美术设计,包括人物造型、化妆、服装、道具、布景等。有时还包括灯光、照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