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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声乐考试内容和要求
来源: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声乐 | 作者: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声乐 | 发布时间: 2024-10-26 | 80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声乐考试旨在评估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考试内容包括背谱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风格不限。考试形式为清唱,不允许使用伴奏。考生需准备四首歌曲

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声乐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背谱演唱 1 首声乐作品,风格不限,美声、民族、流行均可。 



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1、考生可在参考曲目范围内选取或自行填写4 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1 首作为考试曲目(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时间和演唱段落,但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2、考生可在试室的钢琴上弹奏抽签曲目的首音。参考曲目范围查询网址:https://bm.xhcom.edu.cn/tk。


考试要求: 

  1. 曲目填报不得重复,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2. 2.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3. 3.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将予以扣分处理。

  4. 4.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5. 5.考生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1 份曲谱,提交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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