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贝斯
初试:
1.抽查大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
2.练习曲一首。
复试:
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自备伴奏。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爵士鼓
初试:
1.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复试:
1.即兴演奏。(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24小节音乐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风格不得与初试曲目风格一致,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附件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小军鼓部分不强制背谱。
二、流行演唱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随机抽考)。
复试:
1.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随机抽考)。
2.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音频伴奏,现场需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
三、录音艺术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音乐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