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公共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 200 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公共艺术:①立体造型(素描)100 分(静物组合或石膏组合;默写,60 分钟);②色彩基础(色彩)100 分(静物组合;默写,60 分钟)。
注:美术类考生考试所用的纸张、画板或画夹、画架、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 4 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和标记,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 80 公 分;考试试卷规格大小为 8 开,纸张为素描纸和水粉纸(考生根据题目要求自备,不得做任何标记);美术类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喷剂、透明胶等。

(20)书法学专业(总分满分 200 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书法学:①书法临摹 100 分(根据给出的传统经典碑帖作品进行准确临摹;笔试,60 分钟)。②书法创作 100 分(根据试题内容,进行书法创作;笔试,60 分钟)。
注 :书法类考生考试所用的纸、笔 、墨 、毛毡考生自备;宣纸规格:四尺对裁竖式(138cm*34cm),不得做任何标记;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作品严禁落款,严禁钤 盖印章。
(21)其余各艺术本科专业和所有艺术专科专业直接认定各省艺术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