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简章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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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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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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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简章
6.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钢琴、长号、小提琴、中提琴、手风琴、长笛、圆号、大提琴、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扬琴。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如生源省份对音乐类专业录取有其他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实若考试认定为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进行严格审查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ccnu.edu.cn。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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