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报名表.xls
2.学生全身彩照一张(5寸);
3.学生户口复印件,要求提供户口本所有页面复印件,如果学生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父和母户口本所有页面复印件;
4.父母婚姻状态证明复印件和报考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如果报考学生为孤儿或被领养,则提供孤儿证或领养证明复印件;
5.由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特殊困难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证等证书复印件;
6.学生亲手书写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简要介绍;
7.要求提供中考成绩,当时不能提供的,中考成绩出来后请补上。实在无法提供的,需学校提供的成绩优秀书面证明(包括各种奖状复印件);
8.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因提供假材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生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材料将在每年9月份全部销毁,保证考生信息不外泄,因此报名材料中请勿提交重要证件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即可。
(二)考核程序
新生入校考核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复试,考核地点分别在当地和国华指定的复试地点。
1.即日起由各省市推荐单位根据我校招生标准进行初选,报名截止日期前自行确定符合参加我校文化科笔试的考生名单,在保证所有推荐材料真实、详实的前提下,将推荐名单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每个省、市、自治区推荐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0人,地级市不超过20人。
2.7月中旬,由我校派招生老师到各省市与推荐单位共同组织文化科笔试。考生参加文化科笔试的一切费用,包括来往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均由我校承担。报名及考试全过程中,招生单位不会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如果发现违规,请拨打我校招生电话投诉。
3.我校根据文化科笔试成绩,审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4.复试地点由各省市推荐单位负责通知,复试时间初定为7月26日--8月1日。
5.8月6日,决定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核内容
我校采取多种考核形式,对学生的家庭情况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审核。
1.文化科笔试
考生笔试的科目分值及时间为:语文120分120分钟;数学120分90分钟;英语120分90分钟(含听力);物理100分6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20分钟。
2.复试
复试内容:家庭情况、思想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参加复试学生须带以下证件原件:户口本(如果学生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需要提供多个户口本)、出生证(如果出生证上信息有错误或者空缺,请提前到有关机构修正或补办)、身份证(学生及父母三方原件)、父母婚姻状态证明原件,以备验核。
(四)择优录取
1.坚持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