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水平比赛
我校是省属高中,田径队是广东省中学生运动会广州高中代表队的组队单位;足球队是全国学生运动会广东代表队的组队单位和广东省中学生运动会广州市代表队的组队单位;游泳队曾5次代表中国中学生参加世界中学生游泳比赛,是全国学生运动会广东代表队的组队单位。合唱团、舞蹈团常年参加广东省、广州市艺术展演等比赛。高水平的比赛平台有利于学生提高运动成绩和艺术专业水准,并获得高层次的奖项。
(三)教育管理
我校拥有最敬业和高水准的学科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强,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除完成日常专业训练外,还要高质量完成国家所要求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并且在因比赛缺课时得到老师的个性化学业帮助,确保最终培养出文化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高竞技和艺术水平的优秀综合人才。
(一)学校提供数量充足的宿位。
(二)此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或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本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监察举报电话:020-386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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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20-38630517(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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