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声乐专项考试时间为5月8日下午13:30开始考试。
七、术科考试内容及办法:

1音乐类声乐专项考试
(招生10人,此类考生独立排名,入围名单单独公布,提前录取。)
(1)声乐技能考核
独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演唱2首艺术作品,一首自选,一首在规定曲目内选唱,两首各只需演唱一段,移调演唱只可在原调基础上降三个调或升三个调以内,钢琴伴奏或清唱,不能使用话筒扩音设备,自备乐谱。

(2)素质考核
内容为视唱练耳。练耳考题为听辨单音、音组模唱、音程模唱,钢琴弹奏,单人考核。视唱考题为一条简谱或五线谱,无升降号调,五线谱视唱长度8小节,简谱视唱长度为12小节,单人考核。
(3)器乐技能考核
限定考核乐器为: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唢呐、笙、二胡、高胡、阮、琵琶、柳琴、三弦、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一首自选艺术作品(不可演奏流行作品)。
(4)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八、入围情况查询时间:
5月11日12:00开始可登录惠州市华罗庚中学网站(www.hzhlgzx.net)或惠州市华罗庚中学官方微信(hzhlgzx)查询入围情况。
九、录取原则:
声乐专项:
入围:经我校艺术专项相关考核后,术科总分80分以上方可入围。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报教育局备案。
录取:
1.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考生经我校艺术专项相关考核通过后,中考文化课分数可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降低50分录取。
2.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标后,按照我校艺术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由教育局进行录取。
十、填报志愿:
参加本校专项生招生考试且入围的考生,在“普通高中体育、艺术项目专项批”志愿栏中填报“惠州市华罗庚中学”,入围考生如果该志愿没有填报我校,则只能按普通生分数线来录取。
十一、培养规划:
学校加强对专项学生的管理和培养,确保培养质量。以专项生身份录取进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转为普通文化生,学校与录取进我校的专项学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我校依据本校实际拟定。以艺术类专项考生和普通特长生一起编入艺术班。音乐特长生的声乐、器乐、舞蹈课沿用一对一教学模式,因生而异,因材施教,一生一教案,一生一导学案,一对一课后辅导。
十二、招生组织管理: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我校成立招生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党委书记,组员:党委副书记、学校副校长等班子成员。
2.执行小组
组长: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组员:学校教务处及相关处室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