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在国家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中,学校26个本科招生专业中有9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6)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规定,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照(详见附件二)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否则无效。如校考报名时部分省区的省级统考成绩尚未公布,考生也可先行报考,但若因省级统考成绩未合格造成校考成绩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对在我校专业考试中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8)时间安排
专业报名: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30日。
专业考试: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2月22日初试,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8日复试。
成绩公布:专业成绩预计于4月底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云艺招考APP”端查询专业成绩,打印成绩单。
(9)如遇疫情或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适时调整校考方案。
四、录取
(一)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涉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无需参加专业考试,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组织校考的专业在云南省以外的省区不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合格线在1比4范围内划定(即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省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投档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如有省区对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
(五)云南省所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外省组织校考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其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有省区对投档方式另有要求,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