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港澳台地区(港澳台联合招生)各专业合格的考生,‘联招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舞蹈学院自划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4、《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办公室于2022年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5、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北京舞蹈学院网站www.bda.edu.cn,在“招生就业”之“本科招生”中查询公示结果。
七、有关说明
1、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舞蹈教育专业每人每年学费12000元,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学费享受北京市师范生相关政策;艺术管理专业每人每年学费8000元。此外,因专业学习需求,考生需自负相关费用,例如舞蹈训练用品、参与采风、艺术写生等活动产生的费用。
2、住宿费:每人每年950元/750元(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有所区分)。学生入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北京舞蹈学院统一调整安排住宿,应服从学校安排。对于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专业方向的新生北京舞蹈学院不提供住宿,原则上一律走读。
3、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招办联系电话:(010)68935788
招办传真:(010)68451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网址:www.bda.edu.cn
监督举报邮箱:jiwei@bda.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10)68715330 14:00-17:00(招生考试期间)
附件1: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视频考试考生操作手册
附件2:艺术管理专业实时网络视频答题考核说明
下载网址:https://www.bda.edu.cn/zsjy/bkzsxx/index.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