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艺考将大改革:省统考专业文化分至少占50%,不跨省设校考点,高水平艺术团退出高考录取!教育部网站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6.关于考评人员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加强考评人员管理是做好艺考招生工作的关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
一方面,要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2021年起,推进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各省(区、市)和高校共建共享。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并达到一半以上。
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对考评人员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存在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探索逐步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并严格回避。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7.关于考试组织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考试组织是艺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项管理工作必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和相关高校应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完善省级统考和校考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
重点要严把“三个关”:
一是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
二是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
三是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8.关于招生录取办法,下一步将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答:对艺考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分类录取,是这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一大亮点。
《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对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
第一类是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在计划管理方面,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其他各艺术类招生专业均安排分省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