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唱法
初试:
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民族声乐作品两首(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声乐作品及中国声乐作品各一首),随机抽考一首。
复试:
1.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民族声乐作品两首(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声乐作品及中国声乐作品各一首),随机抽考一首;复试与初试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自选声乐作品两首(可与初、复试曲目重复),三试按照声部集中考试。
三、陕北民歌演唱
初试:考生报名时须填报陕北民歌作品两首,随机抽考一首。
复试:
1.考生报名时须填报陕北民歌作品两首,随机抽考一首;复试与初试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自选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可与初、复试曲目重复)。
【注】所有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需要提供伴奏正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