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可参评奖学金。
十二、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其他
1.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招生新政策,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的文件有不符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 编:200040 电 话:62482724、62488077
网 址:http://www.sta.edu.cn(进入学校首页后点击“研究生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