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舞蹈专项
1.舞蹈基本功
软开度和技术技巧展示、舞蹈即兴表演。
2.舞蹈剧目表演
舞蹈剧目表演考试的舞种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或当代舞,不能携带舞伴。表演时间为两分钟左右。
注:不含体育舞蹈、街舞、流行舞,自备并穿着练功服,不要求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自备舞蹈道具、伴奏音乐(音乐为U盘MP3格式)。
录取办法
(一)体育特长生
1.招生学校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相关体育专项考核。体育专项考核成绩及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后,按照报考志愿的顺序给予录取。
2.对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成绩(证书)或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比赛(分站赛除外)中获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获前八名(个人或团体)的考生,中考文化课分数可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50分录取。其他考生经招生学校体育专项相关考核通过后,中考文化课分数可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00分录取。
3.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标后,按照招生学校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男、女生分别计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二)艺术特长生
1.经招生学校艺术专项相关考核通过后,中考文化课分数可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降低50分录取。
2.考生中考文化课成绩达标后,按照招生学校艺术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数至少要达到80分以上)。
录取为定向运动及音乐(舞蹈)专项生的同学,高中阶段必须参加专项训练,随时准备参加各级各类竞技活动或赛事。
其它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惠州市第八中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