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正式录取:获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2020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五、宿位安排
我校为全寄宿制学校,宿位充足,可满足全部学生住宿申请。
六、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一)学校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资格审核、综合能力考核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学校监管责任,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七、附则
(一)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小组、考核小组、监督小组等工作小组。监督小组由学校党委以及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组成。考生如对考核公示名单或预录取公示名单进行申诉,请按上级文件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监督小组将及时完成对公示申诉处理意见。
(二)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上报市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三)以自主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编入创新班。
本《简章》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